一般而言,凡是身体健康的已婚育龄妇女均可使用避孕药,但有些疾病会使避孕药成为禁忌。
处于下列情况的女性不宜吃避孕药:
1、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妇女不宜服用。因为进入体内的避孕药都在肝脏进行代谢,经肾脏排泄,如果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肾炎的妇女使用,将会增加肝、肾负担。
2、患有心脏病或心功能不良的人不能使用。避孕药中的雌激素能使体内水、钠等物质滞留,会加重心脏负担。
3、有高血压的妇女不宜使用。少数妇女用药后会使血压升高。
4、有糖尿病及糖尿病家族史者不宜使用。由于服用避孕药后,可能会使血糖轻度升高,使隐性糖尿病变为显性,故对患有糖尿病的女性会产生不良影响。
5、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妇女,在没有治好前,好不要使用避孕药。
6、乳房良性肿瘤、子宫肌瘤以及各种恶性肿瘤患者不宜使用,以免对肿瘤产生不良影响。
7、过去或现在患有血管栓塞性疾病(如脑血栓、心肌梗塞、脉管炎等)者不能使用。避孕药中的雌激素,可能会增加血液的凝固性,会加重心血管疾病的病情。
8、患慢性头痛特别是偏头痛和血管性头痛的妇女不宜使用,否则会加重症状。
9、过去月经过少者,好不用。长期使用避孕药可使子宫内膜呈萎缩状态,更会减少月经量。
10、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避孕药可使乳汁分泌减少,并降低乳汁的质量,还能进入乳汁,对哺乳儿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有关避孕药的相关常识:
不能与避孕药同吃的药
1、利福平:它是常用的抗结核药,能使口服避孕药的主要成分炔诺酮和炔雌醇的代谢加快,降低血液中的药浓度,还有可能使子宫内膜部分脱落而出现点滴出血或淋沥不尽,同时使避孕药效降低而导致避孕失败。
2、抗菌素:有人曾对38名服用避孕药同时用氨苄青霉素、新霉素、四环素、复方新诺明、氯霉素而导致避孕失败的妇女进行观察,发现其失败原因是抗菌素抑制了肠道细菌群,使之产生的葡萄糖醛酸酶的数量大大减少,从而影响了避孕药在肠道内吸收,使血液中避孕药浓度下降而达不到避孕效果。
3、抗癫痫药:这类药是酶的诱导剂,如苯巴比妥、苯妥英纳、卡马西平、扑癫酮等。当患有癫痫的妇女服用这类药时,均能促使肝细胞内药物代谢酶的增加,加速对口服避孕药药效的破坏,同时也会增加孕激素与球蛋白结合率,使游离的孕激素浓度大大降低,导致避孕的失效。
4、灰黄霉素:这是一种抗真菌药物,它在与避孕药并用时,可改变肝粒体酶的活性,使甾体激素浓度下降而致经血减少,导致避孕失败。国外曾报道有20多名服用避孕药的妇女,在服用灰黄霉素后,有15名经血量减少、5名闭经、2名怀孕。
5、酶促进剂:如眠尔通等镇静安眠药,保太松等治风湿性关节炎的药物。这些药有酶促作用,可促进肝粒体酶催化药物的代谢活性,加速对口服避孕药的代谢,降低避孕效果。若必须使用安眠药时,可选用安定替代,不要服用其它镇静安眠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