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温州市医保定点单位

0577-86795122

门诊时间:8:00 - 21:00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计划生育>药物人流
药物流产后应注哪些事项?
来源:温州百佳东方妇产医院 发表时间:2013-07-18 在线提问 | 预约挂号

   好多朋友对药物引产存在误区,觉的该方法效果好,对身体不会带来伤害,其实药物引产肚子痛是比较常见的现象,而且导致肚子痛的原因也有很多。为了让朋友们能够安全的恢复身体,以下为朋友们介了药物流产后注意事项,希望朋友要高度的重视。

  药物流产后注意事项:

  1、适当休息:按国家有关规定,人流后可享受两个星期的休假时间。半个月内好避免参加体力劳动和体育锻炼。

  2、适当补充营养:要适当补充营养,多吃一些富含蛋白质、维生素的食品,如新鲜水果蔬菜、瘦肉、鲜鱼、蛋类、奶或豆制品等。

  3、注意个人卫生:人流后要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否则易造成感染。人流后一个月内应避免性生活;出血期间勤换卫生护垫;半个月内不能进行坐浴,只能淋浴。

  4、注意出血情况:人流后的一周左右,阴道内会有红色或淡红色分泌物,其量由多到少,无明显气味。如果出血时间超过15天,出血量大过月经量,特别是分泌物有臭味,并伴有发烧、腹痛等症状,则应及时去医院检查和治疗,以免病情加重。

  5、做好避孕工作。

  好,专家指出,药物流产并不是有效的避孕方法,并不能多次采用,药物流产只是一种应急的避孕措施。

  通过以上药物流产后注意事项相关知识的介绍,朋友们应该懂得如何的呵护自己柔弱的身体了,还是建议女性朋友们要时刻保持冷静的思维,不要因为一时的错误而导致惨重的后果发生。

在线提问询问价格

温馨提示: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妇科健康知识、孕期保健、**优惠等信息,您可以拨打温州百佳东方妇产医院提问热线:0577-86795122或点击提问温州百佳东方妇产医院在线健康顾问,我们将给出您专业的意见,并为您提供优质的免费提问服务

专家介绍

  • 张吟雪 主任医师
    坐诊时间:每天

    擅长:主任医师,浙江省医学会妇产科分会委员、中华医学会温州分会理事···...【详情】

    详细介绍预约挂号

  • 董陈女 主治医师
    坐诊时间:每天

    擅长:从事妇科生殖助孕工作二十余年,师从全国名老中医生殖专家程泾教···...【详情】

    详细介绍预约挂号

便民服务


扫描关注官方微信

手机扫描掌上挂号
浙ICP备13028340号-1 Copyright?2016 温州百佳东方妇产医院 版权所有  

浙公网安备 330304020004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