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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孕妈妈都认为怀孕期间不应该做B超,因为害怕超声波对胎儿会有影响。这种观点是对还是错呢?据我院专家介绍说:在妊娠期间,有几次B超检查是很必要的,分别是在:怀孕早期,除了妇科的常规检查之外,应通过B超确定宫内的妊娠是否正常。例如宫腔内探查不到任何妊娠征象,而在子宫腔外探到异常的回声,结合其他的临床表现就可以诊断子宫外孕。所以一般提倡于怀孕早期通过做B超明确是否是宫内正常妊娠或双胎、葡萄胎等;怀孕中期,大约在闭经16周左右需要再做一次B超,以确定胎儿有无畸形和生长发育是否正常。因为如果这时发现胎儿不正常,在闭经20周以内中止妊娠,是比较适宜的;怀孕晚期,即闭经36周以后,做B超可以明确羊水多少以及胎盘的功能。羊水过多或过少,以及胎盘钙化或功能不良,都不应再继续妊娠。必要时需进行剖腹产。
由此可见,在整个怀孕期间,早、中、晚期各进行一次B超检查是必要的。然而有些人对做B超的目的不明确,为了弄清楚孩子的性别,不惜到多家医院反复进行B超检查。这对母婴均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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