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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流之后要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温州百佳东方妇产医院 发表时间:2012-12-26 在线提问 | 预约挂号

  有时候药物流产也会引起恶心、呕吐、下腹痛、乏力和流产后出血时间长及出血量多等副反应。但是只是少数,还是会作为常选的方式之一。既然还要使用,那就必须要知道药物流产后需要做的事。那么药物流产后有哪些需要女性了解的呢。

  药流后注意事项

  1、药物流产服药后,如有阴道出血,继续服药,不要停服,大小便均用痰盂,注意有无组织物排出。如有要给医生鉴定,如阴道出血超过月经量两倍以上,应立即就医,密切观察,由妇产医生酌情处理。

  2、部分孕妇药物流产服药后,有轻度恶心、呕吐、头晕、乏力和下腹痛等不适感,个别可出现皮疹,一般不需处理。

  3、第四天晨8时,空服或进食后2小时来院用温开水(不超过30℃)口服米素0。6g(3片),卧床休息二小时,门诊观察6小时,注意用药后有无妊娠产物排出,出血情况及其副反应。

  4、一个月内禁房事。

  5、药物流产服药时不能同时服用水杨酸盐、消炎痛和其他镇痛药。

  6、用药6小时后,仍未见组织物排出,无异常特殊情况可回家,如出血多,药物流产后随时就诊,并将排出组织物带到医院,请医生鉴定或送病检。

  7、药物流产服药者需在服药后的第8天、15天、43天到保健院作随诊检查,看恢复情况。

  8、好在做药物流产最佳的时候做。药物流产的较佳时间应在确定怀孕的2周到49天之间。

  药流的时间

  1、停经在49日以内,确诊为早孕,年龄在40岁以下而自愿要求结束妊娠的健康妇女。

  2、不宜行手术流产的高危妊娠,如产后、近期剖宫产后、近期人工流产术后、连续多次人工流产、子宫位置不正常、生殖道畸形、有子宫穿孔史、有盆腔脊柱肢体畸形而不能采取膀脱截石位等。

  3、对手术流产有恐惧心理的妇女。

  药流适合的人群

  1、停经在49日以内,确定为宫内妊娠的,年龄在40岁以下而自愿要求结束妊娠的健康妇女。

  2、没有慢性疾病或过敏性哮喘病史的人。

  3、经过B超检查和尿妊娠试验确诊为阳性者。

  4、在近3个月内没有接受过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女性。

  对于什么样的人适合药物流产女性朋友一定要记住,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人流的方式。如果要做药流的话,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万一出现大出血,能够及时进行治疗。

  药流的优势

  药物流产是女性受孕后常选用的一种方法,药物流产是指在怀孕早期不用手术、而用服药的方法而使妊娠终止的一种流产方式,很多女性对药物流产的好处都缺乏了解,药物流产的好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药物流产避免了手术流产的疼痛及发生某些并发症,达到有孕止孕、无孕催经的目的。

  2、药物流产应用方便。服药简便,不做刮宫手术,痛苦相对小一些,效果基本可靠。

  3、药物流产适合于怀孕5~7周的不适合用手术方法流产的健康妇女,药物流产避免了子宫穿孔、手术刺激引起心律紊乱等,尤其是有疤痕子宫、哺乳期怀孕子宫、子宫畸形或剖腹产1年内,人流半年内或有过多次人流史又怀孕者的女性终止早孕应用药物流产相对比较安全。

  药流不全的症状

  正常的月经出血,除了有血液以外,还有一些脱落的子宫内膜,如果脱落的子宫内膜都是比较小的碎片,与血液混在一起,就不是很明显。但如果脱落的子宫内膜比较大,就会看到好像“血块”、“肉块”一样的东西,这是正常的现象。

  药物流产不全,常出现腰腹痛,出血时间延长、出血较多等症状。如果残留组织多,还会出现大出血、感染等问题。流产后如果怀疑有流产不全,一般仔细检查子宫,尤其是子宫两角处,就可确定是否有流产不全。

  如果你在流产后10左右出血就停止,之后月经出血量增加、月经时间延长与流产不全的关系就不大。出血量稍有增多,出血一般在7天左右停止,还是正常的。但如果出血量很大,出血超过10天以上,就应及时去医院检查。

  专家提醒:通过上述对药物流产的相关介绍,应该是有所了解了。今后还有关于药物流产的问题一定要及时到正规,专业的医院进行治疗。想要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点击我院在线专家进行提问,他们将详细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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