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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必须剖腹产
剖腹产是指剖开女性的腹部取出胎儿的一个过程,施术及时,不但可挽救母子生命,且能使妇女保持正常的生产性能和继续繁殖后代的能力,剖腹产是一个重要的手术助产方法,那么在哪些情况下必须要实施剖腹产呢?
1、临产后出现意外需行急症剖腹产,如宫缩无力、头盆不称,或因前置胎盘、胎盘早剥而产前出血及试产失败等。
2、妊娠晚期已经存在的难产因素,如头盆不称、骨盆狭窄或畸形、阴道疤痕狭窄或盆腔肿瘤、先兆子痫、严重心脏病、前次妊娠剖腹产、高龄初产及合并其他因素,如不孕症史、慢性高血压,以及胎儿体重在4000克以上的巨大儿等。
3、 胎位不正,如横位、面先露、初产臀位、胎儿过大或足先露等。如果在临产中发生持续性枕后位等情况,一经发现或处理无效,也应做急症剖腹产。
4、出现胎心变化、羊水被胎粪污染,或发生严重的胎盘功能减退造成胎儿缺氧。
5、 切盼胎儿,如有不良分娩史,多年不孕者,等。
剖腹产的新生儿由于没有经过产道的挤压和产道细菌,直接接触外界,天生免疫力会较之母乳喂养的婴儿较差。因此,母亲尽量选择剖腹产后进行母乳喂养,如不能实现,要选择含有益生菌的配方奶粉,帮助宝宝建立自身的免疫力,减少宝宝患病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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