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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医保定点单位
0577-86795122
门诊时间:8:00 - 21:00
1、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时,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书写规范,并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2)医嘱应班班查对。输入电脑或处理医嘱者、查对者均需签全名,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并有记录(尚未取消医嘱本的,每班查对新医嘱,每周总查对一次)。
(3)对有疑问的医嘱,应查清后执行。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三查: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失效。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配药时应注意配伍禁忌。
(4)凡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在试验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试验结果应由执行者和复查者双签名。阴性者方可使用。
(5)发药或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输血查对制度
(1)查对血型检验报告单上的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
(2)查对供血者与受血者的交叉配血结果。
(3)查血袋上的采血日期、有效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封口是否严密,有无破损。
(4)查对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的受、供血者的姓名、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
(5)输血前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输入,并由两人在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签全名。
(6)输血时,与病人核对姓名、床号、血型。有疑问时应再次查对。
4、饮食查对
(1)床头饮食卡应与医嘱相符。
(2)病人就餐时,查对床头饮食卡与病人饮食种类是否相符,自备饮食与医嘱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对特殊治疗饮食、检查饮食,护士应查对落实。